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港市政务客厅3楼A317办公室;邮编:325802;电话/传真:0577-68668990;邮箱:lgsp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2023年以来,中心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数共计551条,其中:组织结构4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2条、通知公告28条、城乡建设116条、重大建设项目144条、生态环境242条、市政服务8条、建议提案2条。同时加大线下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务客厅一楼大厅设置1台政务公开信息自助查阅终端,向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政务公开查阅服务。在办事大厅配套了相应业务的办事指南,便于办事群众提前了解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以来,累计办理公民、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当面、邮寄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17件,已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办结率100%。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中心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监督全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信息审查,各科室信息稿完成后,经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做好内容审核及信息发布合理性把关等工作,最后由分管领导终审,从全局高度对稿件做出最终判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严格遵循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强调信息的权威公开、办事的流程规范,以更好实施信息公开,为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发布内容审查制度,完善逐级审批,杜绝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布。制定《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严格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发布、谁审核,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1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1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取得一定成效,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成效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聚焦企业和群众比较关心的行政审批结果、政策文件等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提高政策解读水平,丰富解读形式,争取图文并茂。三是加强组织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公开意识,更好开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