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龙港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世纪大道行政副中心1号楼 ;邮编:325802;电话:0577-68668702;邮箱:zhcsjszx@126.com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系统观念谋划实施政务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思路,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发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具体抓,保密分管领导一起审。有效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分阶段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证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努力提升信息公开、互动咨询等平台服务能力。

2021年,中心通过网站等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4条,组织结构1条,公开年报2条,制度规划1条,没有以单位名义制定并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没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受机构编制等因素影响,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

(二)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要求,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的公开数量较少,还需要进一步梳理

2022年中心将针对以上问题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使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行每周落实、每月梳理、每季度回头看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举措落地落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强化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根据中心工作职责,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梳理公开事项。聚焦年度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发布各类规划、指南、办法;围绕重大政策落地,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