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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象岗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 10- 13 16 : 3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已组织相关部门对《龙港市象岗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12日。

二、联系方式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

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4F -1  联系电话:(0577)68685551


附件:《龙港市象岗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龙港市象岗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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