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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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完善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维护工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建建发〔2018〕7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温州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74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2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577-59902580 电子邮件:921939305@qq.com 通讯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 联系人:陈培京,电话:0577-59902587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