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99J/2022-0154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2022年市农业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7- 29 10 : 24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双强”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农业“双强”工作和美丽牧场建设,根据7月24日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2022年农业项目立项中增加农业“双强”、美丽牧场建设等项目申报,现将申报补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象:

在龙港市注册的农业企业、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服务组织,并实际在龙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申报时间:

2022年7月30日—8月10日。

三、申报内容:

(一)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的农业“双强”项目申报内容和创建指标详见龙港市政府发布的《推进“双强行动”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14号)文件。

(二)美丽牧场建设。以生猪养殖场为主,兼顾家禽、牛、羊、兔、蜜蜂等品种,存栏规模要求生猪 200 头以上,其它畜禽按猪当量折算。对现有土地、环评手续齐全的畜禽养殖场(户)、2019 年前备案的保留场、新建(扩建)年产能在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按照美丽牧场建设标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在畜禽良种化、生产装备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的“五化”要求基础上,进行养殖场环境整治,绿化美化,设施提升的。重点扶持标准化栏舍及配套设施、围墙及场内基础设施、管理用房和排泄物治理设施建设,自动喂料、内环境控制、防疫检测、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管理等设备购置,良种引进等。

四、申报须知:

(一)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均参照年初发布的《2022 年龙港市农业项目申报指南》(龙农发〔2022〕11 号)执行。

(二)申报科技强农项目应认真填写《龙港市农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申报机械强农、美丽牧场建设项目应认真填写《龙港市财政支农项目申报书》。

附件:龙农发〔2022〕11号关于下达2022年龙港市农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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