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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龙港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8- 12 17 : 4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完善管理养护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公路条例》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龙港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龙港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4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8月24日前反馈至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黄通裕,13506879080;邮箱:623597625@qq.com)。



附件:龙港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改(1).docx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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