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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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市政府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并于请于2023年5月2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吴小超,办公电话 68675633 邮箱:380661216@qq.com 附件:1.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