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财政配缴补助对象资格年度审查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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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公积金〔2023〕26号)精神,全面深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龙港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财政配缴补助对象资格年度审查实施细则》,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8月16日-8月23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龙港市农业农村局305办公室徐胜洋,联系电话59868037,或者反馈至913979618@qq.com。 附件: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财政配缴补助对象资格年度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