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067A/2023-0747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再生水厂进厂主干管工程的选址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9- 18 15 : 00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项目选址于龙港新城地块。根据《苍南县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关于核准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再生水厂进厂主干管工程的批复》(龙行审投〔2023〕72号),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如图所示,其主要要求是:

(1)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

(2)用地面积:管线总厂约9.59km,配套建设一座污水提升泵站1386㎡。

(3)建筑面积:污水提升泵站总建筑面积254.60㎡

(4)项目选址:管道起点接现状城东污水处理厂进厂D1800污水主干管,一期进厂主干管: 接临港大道现状污水井,沿临港大道向东南铺设至新城大道,沿新城大道向南铺设至东塘路,沿东塘路向南铺设至疏港公路,沿疏港大道向东铺设至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在规划进东湖河道与东塘路交叉口设置一座提升泵站。

(5)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再生水厂进厂主干管,自城东污水处理厂至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设计管径DN1600-DN1800,管线总长约9.59km。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站一座,1#泵站一期建设规模12万m³/d(远期总规模16万m³/d)。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附件: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再生水厂进厂主干管工程污水管道总图.pdf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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