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与现行政策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文件相关依据是什么?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龙港市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登记与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3〕27号)予以废止。
四、文件施行时间
自2024年1月29日起实施。
五、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联系方式:0577-6868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