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行审投〔2023〕141号 关于龙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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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龙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原则同意由龙港市城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龙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报批稿)》,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及关联主项 项目代码:2304-330383-99-01-127559 关联主项:无 二、项目建设地点 龙港市世纪大道以西,渔港路以南,防汛路以北,B-1-2地块以东。 三、项目实施主体 龙港市公安局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797.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310.3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510.3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800 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五、建筑设计说明 基本同意总平面布局(主入口设置在地块南侧防汛路,次入口设置在北侧渔港路)、建筑平面布置、建筑秩序与逻辑、建筑材料及内装修做法。 六、结构设计 基本同意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结构选型、主要建筑材料材质和强度等级、构造措施。 七、给排水设计 基本同意给水设计、消防工程设计、排水设计、管道材料、机电抗震设计。 八、电气设计 基本同意供电设计采取10KV一路电源供电,箱变设置在外;基本同意照明动力系统、防雷与接地保护、自备电源、机电抗震设计。 九、其他 基本同意暖通空调、智能化设计、消防专篇、建筑节能专篇、环保及卫生防疫设计、无障碍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海绵城市)专篇、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光伏设计说明。 十、项目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十一、建设工期 项目总工期为40个月。 十二、投资概算审查及资金来源 1、本工程审查概算总投资为8981.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838.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5.17万元,预备费377.40万元; 2、二次装修未提供图纸,后期设计应严格按概算限额设计; 3、基坑支护、消防电工程、弱电系统、绿化工程、景观铺装、室外照明、电缆管网综合配套、室外弱电未提供图纸,后期设计应严格按概算限额设计; 4、地下室标识标牌工程,未提供图纸,后期设计应严格按概算限额设计; 5、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直接影响工程概算的编制准确性,建议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提高设计深度,同时加强施工图设计的管理,控制变更; 6、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管理,达到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7、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龙港市财政统筹安排。 附表 1、工程总概算表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8月18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 市委市府办,市属各有关部门。 项目代码:2304-330383-99-01-12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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