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024-1212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对林贤俊房屋的赔偿决定方案》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11- 10 11 : 02 浏览次数: 字体:[ ]

林贤俊:

因你户房屋涉及行政赔偿,我机关向你户送达《关于对林贤俊房屋的赔偿决定方案》。2024年10月29日-11月10日,我机关向你户住址邮寄《关于对林贤俊房屋的赔偿决定方案》及《方案选择表》,但你户多日未取件且无法联系上。故参考《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户公告送达上述文件,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户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到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418办公室领取《关于对林贤俊房屋的赔偿决定方案》原件。

联系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龙港市行政副中心一号楼四楼418办公室,联系人:杨平笋,联系电话:13566102940。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对林贤俊房屋的赔偿决定方案.docx

附件2:方案选择表.xls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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