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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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审许示字〔2024〕004号 兹有龙港市龙辰网吧有限公司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和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关于开展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和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龙港市行政审批局反映(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4500号二楼B13窗口,联系电话:68621056)。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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