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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港市修造船、废塑料加工、再生资源回收、木质家具、建材石料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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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龙港市已完成相关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经现场核查及相关部门研究,拟确定龙港市修造船、废塑料加工、再生资源回收、木质家具、建材石料加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通过验收,具体如下: 龙港市参与本次行业整治的企业共10家,本次整治提升达到了以下成效:1、根据有关要求,1家修造船企业关停。2、在产的1家修造船企业、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1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3家木质家具企业、2家建材石料加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从工艺装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境管理、环境风险等方面均有提升,完善了各类管理制度,提高了污染防治能力以及节能降耗水平。 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9日。 联系电话:0577-68660580 附件:龙港市10家污染整治提升企业名单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龙港市10家污染整治提升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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