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892B/2024-12558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转发“零钱罐”平台案件执行领款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12- 02 11 : 03 浏览次数: 字体:[ ]

“零钱罐”案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现将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零钱罐”平台案件执行领款公告》转发你们,请知悉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4年12月2日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告

 

2022)粤0305执300号

                     

本案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本院依据(2021)粤03刑终333、334号刑事判决,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陈勇、陈葆劲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零钱罐”平台),现依法发放案款。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1879297527.91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48440人,本次发放案款为115381580元,按约6.14%的退赔比例发放给上述集资参与人。

现以公告形式通知集资参与人办理领款手续,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2)。集资参与人申报的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I类储蓄账户,经核实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分批划付;对虚假申报、冒领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附件2已对集资参与人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解答,请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移动微法院涉众案件领款人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手册

附件2: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3:收款账户确认书

附件1:深圳移动微法院涉众案件领款人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手册.pdf附件2:常见问题解答.pdf附件3:收款账户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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