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892B/2024-12901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1号建议的答复函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 12- 06 10 : 29 浏览次数: 字体:[ ]

郭炳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工业用地“双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的建议》(人大建议第041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你所言,我市工业用地资源稀缺,加上受国家政策调控,工业用地增量非常困难,为更好的提高利用效率,我市工业用地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的“双合同”监管制度。因配套政策、后续监管措施不到位,当前,我市的工业用地“双合同”监管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当前我们正在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我市现行的《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范本中对违约责任条款从最初的仅3条,经过不断的完善更新,目前违约条款已达9条,其中对开工、竣工延期需赔付履约保证金进行了约定;对达产验收时产值不足约定标准的50%或税收不足约定标准的30%,将告知本宗地出让人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项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出让价格由龙港市人民政府实施收购,如市场评估价低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价款时,按市场评估价收购,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收购,设备等其他投入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等约定。规避了以违约金换取改变土地使用功能的违法行为。

二、我局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工作小组,对企业开工、竣工、达产验收等工作进行联合审计。督促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对企业有严重违约或根本违约的情况,将函告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通知律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相关的责任追究。

    三、为加强龙港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龙港市的工业用地效益,同时,构建工业用地 “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数据管地”平台,实现土地供应、开工监督、施工建设、竣工备案、项目投产、项目达产、项目验收等全流程业务监管。目前,“数据管地”平台已经上线测试使用,通过边用、边试、边完善,进一步做强系统

    通过以上措施对工业用地项目实施数字化、规范化、闭环式管理,促进工业用地精准配置、高效利用和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

    四、改革成效。一是地块匹配更加精准。自开展数据得地机制改革以来,市经发局通过收集企业综合数据与全市地块信息进行精准匹配,已对52家高成长型企业进行无感赋分,并对其中10家各行业评分领先的企业进行土地对接,共出让工业用地204.3亩。二是供地过程更加透明。通过无感赋分对工业用地出让挂牌实行土地“智”管,通过无感赋分实现“零接触”,及时在系统平台上发布土地交易结果公告,推动供地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增强企业对政府的信心。三是流程监管更加有效。对工业用地的项目准入评估、准入联审、土地出让、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达产验收等方面实行全生命周期监管,规范监管体系,提高工业用地高效利用水平。市经发局聚焦“标准地”批后监管,梳理2018年以来已供的88宗“标准地”,着力开展“标准地”达产验收工作。2023年,我们已根据《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内容对5家“标准地”开展验收工作;2024年,对19家“标准地”(536.77亩)开展达产验收,下一步将对验收结果进行监管处置。

    下步我局将“数据管地”平台的更新完善,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各部门协同,确保各部门信息提交到平台上,达到信息共享匹配,进度及时更新。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最后,感谢你对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工作的支持。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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