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龙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和《温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温政发〔2024〕14号),更好促进投资和消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全方位兑现放大政策红利,全链条创新激发有效需求,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龙港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全局观念,分类精准施策,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营造良好氛围,提振投资消费活力。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鼓励多元主体提供多样化的供给与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组合拳,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坚持供需对接、双向发力。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点面结合、重点突破,摸清供需底数,突出抓好传统产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汽车、家电、住房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内优势产品有效供给等重点工作,实现生产和消费有效衔接。
——坚持标准牵引、有序提升。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建立符合我市需求的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体系,发挥好标准引领示范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4%、76%。汽车以旧换新0.6万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超0.8万辆,渗透率达50%左右,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建成1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万辆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省级、温州市级标准1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1项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
1.实施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1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家。(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印刷包装、新材料、纺织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省级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60项以上。开展市级“千企智能化改造”专项行动,每年新实施市级智能化改造项目60个以上,新增工业机器人12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5年全面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到2027年完成1万千瓦光伏装机。推动老旧配电设备和配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投资0.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供电公司)
5.实施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实验室科研技术设备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到2027实现省控断面监测水站全覆盖。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经济发展局)
6.实施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计处理20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6台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实施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完成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1个、燃气厂站迁建改造1个。(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8.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开展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到2027年全市改造市政排水管网10.5公里以上、垃圾转运站1座、3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9.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建筑电气设施设备为重点,推动超出设备使用寿命、故障率高且无维修价值、能效水平低的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10.实施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推动公交出租车新能源化,每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辆,到2027年力争主城区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比例达95%;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比例达90%,到2027年主城区出租车新能源化率力争达到90%。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到2025年底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40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11.实施渔船设备报废更新。重点实施船龄20年以上渔船的报废更新。全面推进船龄10-20年渔船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280艘以上渔船北斗3代安装,80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持续加强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实施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3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0.78万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1个,新建省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实施教育设施设备更新。更新学科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争取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信息科技、科学教育、虚拟实验室建设。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市中小学配备0.33万套午休装备。(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
14.实施文旅设施设备更新。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提升重点旅游景区1家,累计建成智慧旅游景区1家,推动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推动主流媒体广电视听转型升级,完成广播电视、广电网络等广电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统战部、市融媒体中心)
15.实施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累计投资3.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
16.实施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
17.实施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联网,推进视频传输网络、视频存储、智能解析设备、智能交管算法及安全防护设备等安防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速重点公共安全区域视频监控、卡口类、智能交通设施类配套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改建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智能化联网信号灯覆盖率95%以上,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积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18.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1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19.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注销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发展局)
20.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到2027年家电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试点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各社区(村)、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实现愿改尽改。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三)大力实施资源回收循环利用
22.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形成全市全覆盖的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财政局、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3.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加快全市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
2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财政局)
2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
(四)建立完善标准体系
26.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为主或参与制修订燃气用具、数控机床、五金制品、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碳排放核算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探索建立国际标准一致性跟踪转化机制,开展重点产业应用标准与相关国际标准比对分析,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积极落实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发展局)
27.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风力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发展局)
28.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支持企事业单位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动在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等优势领域提出更多国际标准提案。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发展局、市委宣传统战部)
三、保障措施
29.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统筹利用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发展等专项统筹资金。(责任单位:市委宣传统战部、市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供电公司)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30.优化金融服务。聚焦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重点领域和项目,设立“科创信贷资金池”,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设备改造再贷款政策,引导银行机构推出“技改贷”“数字贷”“绿色贷”等专属产品。力争到2027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累计新增40亿元,科技企业贷款累计新增30亿元。每年科技贷款、绿色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力争到2027年全市汽车贷款年均增速10%以上。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活动”,对小微商户小额收单等支付手续费给予优惠或减免,对重点商业街、农贸市场等消费场景开展“收款码”上门开通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31.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经济发展局)
32.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制约机器人、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15项以上。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5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