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市直属各单位:
2024年3月30日,李琼章不顾个人安危,挺身相助,在龙港市洪宫路208号后门河中勇救落水小女孩,其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表现出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敢于自我牺牲的高尚品质。为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广大群众勇于伸张正义,根据《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公安机关确认,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李琼章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以他为榜样,不畏困难,不怕牺牲,无私奉献,为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而努力奋斗。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