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龙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更新方案自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龙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龙资规发〔2020〕66号)同时废止。
附件:龙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政办发〔2025〕2号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pdf
龙政办发〔2025〕2号附件:《龙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