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99J/2025-15411
  • 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温州市级乡村工匠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4- 11 16 :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实施全省乡村工匠“百千万”工程,推进现代“新农人”培育和青年入乡发展,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根据《温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温乡振发〔20251号)文件要求,开展市级乡村工匠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乡村工匠主要为在龙港市域内从事现代种植业、现代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传统工艺和乡村手艺,能够扎根农村,传承发展传统技艺、转化应用传统技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技能人才,可申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一)手工艺人才类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房屋建造(含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农民画、面花制作等。  

(二)种养加服人才类。粮油种植、果品蔬菜、蚕桑茶叶、菌菇药材、苗木花卉、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机修理操作、植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等。

(三)农村电商人才类。农村电商致富先行者、农产品电商品牌筑造者、乡村星主播。

资格条件

温州市级乡村工匠申报人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艺双馨、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从事本行业及相关产业8年以上,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突出;在市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引领带动地方相关产业创新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三、推荐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市级乡村工匠的个人填写《2025年市级乡村工匠申报表》(附件1),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个人情况证明(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教育培训及从业经历等)。2.个人能力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术职称及成果、荣誉证明等复印件)。3.申报人如有所在单位的,提供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4.示范带动效果情况证明。5.申报种养加服人才类、手工艺人才类需提供技能展示视频。视频要求清晰、流畅,时长不超过5分钟,横、竖屏皆可,需在劳动场景录制,要充分展示本人生产过程、专业技艺。6.其他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请于430日前报送到龙港市乡村振兴局。

(二)认定。龙港市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并将推荐对象报温州市乡村振兴局,由温州市乡村振兴局评审后认定。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联合党委、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照市级乡村工匠参考标准(附件2),严把推荐关、审核关,真正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的乡村工匠推荐上来。

联系电话:0577-59868069,联系地址:龙港市江滨路184号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5年市级乡村工匠申报表.docx附件2:市级乡村工匠认定参考标准.docx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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