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雪飞坐落于龙港市柳江路1-17号一单元401室的《浙(2017)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19513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雪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港市柳江路1-17号一单元401室, 证号为浙(2017)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195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雪飞
202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