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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新城高级中学建设工程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7- 25 16 : 52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我局依法受理了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提交的龙港市新城高级中学建设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1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9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0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368008)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电话:0577-59902530)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期限(年)

用海位置

龙港市新城高级中学建设工程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7.0424

科研教学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

40

位于龙港市江南涂区域历史围填海内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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