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文日期:

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8- 18 10 : 2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5818日起,截至202582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现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企业拟在龙港市双龙工业园区功能组团A-20-01地块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61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4256.65m2,共有员工60人,在厂区内就餐(不在厂区内住宿),单班10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

1

东北侧民房

东北侧

106m

2

城西社区

东南侧

112m

3

东南侧民房

东南侧

241m

4

金星社区

东南侧

1345m

5

山垟村

东北侧

2260m

6

钱仓社区

东北侧

2086m

7

凤桥村

东北侧

1785m

8

前进

东北侧

1674m

9

东垟村

东北侧

2085m

10

东江村

西北侧

943m

11

西炉村

西北侧

1169m

12

岱口村

西北侧

1617m

13

大同社区

西北侧

1510m

14

萧圳村

西南侧

1637m

15

庄里社区

西南侧

1683m

16

萧江社区

西南侧

1019m

17

双榕社区

西南侧

1019m

18

河头垟村

西南侧

1594m

19

鹤湖村

西南侧

2291m

20

华山村

东南侧

2141m

21

潘汇村

西南侧

592m

22

潘南村

西南侧

743m

23

钱仓镇中心学院

东北侧

2189m

24

平阳县萧振高级中学

西北侧

1462m

25

萧江镇第二小学

西南侧

1574m

26

萧江镇第二中学

西南侧

3254m

27

萧江镇第一中学

西南侧

634m

28

萧江镇中心幼儿园

西南侧

1291m

29

平阳县萧江镇第三小学

西南侧

1753m

30

萧江镇校前幼儿园

西南侧

1246m

31

萧江镇实验小学

西南侧

1854m

32

龙港市第十中学

东南侧

2441m

33

平阳县萧江医院

西南侧

1566m

水环境

1

附近内河

西南侧

193m

2

鳌江

东北侧

291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根据《温州市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7可知,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纳管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即可达到纳管标准,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和甲苯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pi均小于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非甲烷总烃甲苯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附近敏感点的噪声叠加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废气:项目吹膜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彩印和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柔印和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边角料和残次品、废电雕印辊、一般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催化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④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墨渣废油桶废胶粘剂和废印刷版收集后暂存在危废仓库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302联系人:   联系方式:0577-68883111

审批单位:龙港市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577-68621092

建设单位: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138****11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5818~829

十、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十八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