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经济发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1号楼3楼;邮编:325802;电话:0577-64258010;传真:0577-64258012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龙港市经济发展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精神,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做好公开信息。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做到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形式规范。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109条,含通知公告23条、部门规范文件1条、部门文件1条、龙港统计16条、重大建设项目3条、财政预决算3条、政民互动24条、政企纾困政策服务专栏17条、优化营商环境8条、建议提案1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工作计划2条。一是规范公开基本政务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积极主动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单位机构设置、职能、人事任免及时将依照职责承诺办理事项的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等动态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布。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将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开。二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及落实情况进行公开。2023年,我局出台《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完善龙港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一份政策,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办结6件,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行信息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原则,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办公综合模块全体人员和重点模块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质内涵;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各种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发布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配合做好政府网站内容自查自纠、政务考评材料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在我局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充分运用龙港新闻、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全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准确做好工作动态、工信专栏、政务公开事项等内容的更新,确保了社会公众对全市经济工作的高效了解和全方位了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一是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改进和提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阳光型政府建设。二是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机关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以公开透明、科学有效、双向互动为原则,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通过信访、12345诉求件等渠道做好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2023年,我局共处理12345诉求件547件、受理来信来访 15件,未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2

0

0

2

2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市经济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程度不够,对相关文件的公开属性、公开范围等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公开的渠道相对局限。以龙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

(二)改进举措

一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规范性文件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二是积极借助政策宣讲、报刊报道、微博微信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更加多元的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